为规范广西科技智库专项管理,打造一批定位明晰、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广西科技智库,充分发挥科技智库的专业优势和决策作用,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智库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2〕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自治区科技厅起草了《广西科技智库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一)电子邮件接收地址:fgzh@kjt.gxzf.gov.cn,(二)信函方式材料受理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法规综合处,邮政编码:530022,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科技智库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字样,(三)电话方式电话:0771—2632965,二、受理截止日期反馈意见受理时间截止2023年3月2日,附件:广西科技智库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2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