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软件〔2023〕28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5G应用和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9〕37号)和《2022年宁波市5G发展推进计划》(甬数办发〔2022〕2号),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5G应用场景试点项目评选的通知》(甬经信笺〔2022〕1653号)要求,经过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样品库智慧搬运系统项目”等13个项目列入2022年度宁波市5G应用场景试点项目名单,现予以公布,附件:2022年度宁波市5G应用场景试点项目名单.doc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