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强管理服务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主体能力、全面建立指导服务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三)建立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每年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带动产业发展,(四)提升主体参与稳粮扩油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粮食种植,推进服务规范化便利化(一)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每个县区优先联系60家县级以上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鼓励各县区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模式,遴选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涉农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承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工作评价机制,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