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2021年跨境电商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商务[2021]218号)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一、简化提供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奖励项目的报关单、清单材料,以报关单模式申报出口的企业,报关单信息按要求提交汇总表,以清单模式申报出口的企业,按月打印汇总表单的首尾各2页并在页尾进行数据汇总,企业应保存完整报关单、清单材料待会计师事务所现场核查,二、本批次申报项目需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出具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本局报备同意后,可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系人:潘钦鸿3982817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