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按照国家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有关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21〕72号),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川办发〔2021〕72号)要求,形成《犍为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二、主要内容公共服务事项是“政府各部门(单位)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办理的授益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依据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也可以是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职责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犍为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包括公共服务事项主项162个、子项394个,三、有关要求(一)《犍为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要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及其他政务服务场所向社会公开,(二)列入目录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必须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及政务服务分中心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限度优化服务流程,《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