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及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的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印发黄埔区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扎实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决策辅助,(二)熟悉文化产业、乡村振兴领域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三)在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和旅游、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产业、城乡规划等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行业知识储备和突出的工作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与文化产业特派员的相关工作和活动,三、特派员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担任文化产业特派员,参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制定工作,2.填写《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文化产业特派员人选自荐表》(见附件),(三)名单公示拟入选特派员名单会在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异议,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提出异议的人选进行核查,最终确认聘选的特派员名单将在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网站予以通告,聘期内无正当原因不参与相关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