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1-6月营业性演出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2023年1-6月期间在我市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二、奖励标准(一)单场演出售票不低于500张的,(二)单场演出售票不低于3000张的,每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三)单场演出售票不低于8000张的,三、申请材料(一)奖励申请表(见附件),(四)营业性演出批文,各申请单位于2023年7月20日前向厦门市演艺协会提交申请材料,联系电话:13696981818)(二)材料审核,市演艺协会汇总材料后报市文旅局审核(联系人:林滢峰,市文旅局向社会公示审核情况,由市文旅局核拨奖励资金,市文旅局有权全额收回对其已拨付资金,附件:2023年1-6月营业性演出奖励申请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2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3年1-6月营业性演出奖励申请表演出活动名称演出批准文号演出经营单位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演出时间(单场)演出地点单场售票数申请奖励金额合计申报项目享受财政补贴情况申请单位声明本单位向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营业性演出奖励,申请单位(签章):年月日市文旅局审核意见市文旅局(签章):年月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