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2023年1月6日省科技厅第1次厅务会要求,按照《青海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23〕7号),经你单位申请、厅务会审议、方案论证等程序,确定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建青海省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匿名提出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异议意见,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0971-8258301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971-8086268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大院西四楼邮编:8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