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市财政局)3.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在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8.加大重点产业链企业中长期信贷支持,(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房产服务中心)9.增强信贷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服务公司、甘肃金控嘉峪关融资担保公司)12.落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税收支持政策,(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嘉峪关供电公司)17.加大交通运输领域配套政策落实,督促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在建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缴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办、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服务公司、甘肃金控嘉峪关融资担保公司)24.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数据信息发展资金,(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六、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9项)36.加快推进计划建设项目实施,(市发展改革委、省级“三个清单”项目责任单位)39.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市发展改革委、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40.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市发展改革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41.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成员单位)44.促进“飞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房产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50.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57.聚焦重点企业精准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