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新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凤祥一里21号202之一)于2023年2月14日向本机关提出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许可申请(受理号:xmta10023021400015),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2月15日至2028年2月14日,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本机关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