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市级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市级研发中心的我区依托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萧山区注册的,专职从事研发活动人员10人以上(软件企业15人以上),3.企业具备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必需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专用科研设备原值2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农业企业专用科研设备原值1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专职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超过50人的,6.鼓励与其它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组建研发中心,二、申报材料1.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表(需企业负责人、研发中心负责人签字、盖企业公章),2.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方案,3.企业研发活动附件材料:(1)研发中心建设依托单位现有专职研发人员(研发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清单、学历证书复印件),(4)已拥有研发成果知识产权明细表(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清单、科技成果转化和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材料复印件),注意:研发中心统一命名为:“杭州市+依托企业字号+核心研发方向+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企业统一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115.238.84.53:36789/ccphangzhou/)进行网络申报,受理联系电话:82898517网络咨询电话:87054113业务咨询电话:83897509(工业类)、83897523(农业类)四、附件1.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表2.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方案(提纲)3.企业研发活动附件材料4.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