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教体办通〔2022〕1号市直各民办学校、成人学历提升教育培训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40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19〕6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直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办学情况检查工作,二、检查对象市直民办学校(含成人学历提升教育培训学校,三、组织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2021年度市直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及章程执行情况;决策机构、管理机构、监督机构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举办者、校长资质及履职情况,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情况,安全工作机构建设情况,五、检查程序(一)自查阶段(2022年1月4日至9日)各民办学校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民办学校开展检查工作,六、结果运用检查结果分为示范、优秀、单项先进、合格、限期整改(学历教育学校整改期限不超过2年,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整改期限不超过1年)、不合格6个等级,检查结果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的《年度办学情况》记载栏,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是法律、法规、政策的明确要求,各检查组、民办学校要以年度办学情况检查为契机,附件:1.2021年市直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自查表2.2021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表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22年1月4日岳教体办通〔2022〕1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直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