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23-02-15
开发区(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已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第一条落户支持(一)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南沙合作设立的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含粤港、粤澳、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二)属于知名法律服务机构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南沙设立驻内地代表机构,或属于知名法律服务机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南沙设立驻华代表机构的,(三)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在南沙设立的,独资设立的给予100万元、合资设立的给予50万元的落户支持,给予该机构100万元奖励,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或其他以涉外法律事务为主营业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在南沙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或其他以涉外法律事务为主营业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年度收入总额在600万元以上,本区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的涉外、涉港澳法律服务项目、案例和涉外法治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法学会、行业协会表彰、推广的,每家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该律师事务所可享受一次性补贴5万元:(一)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的香港法律执业者或澳门执业律师,每家律师事务所每年度可申领补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给予10万元补贴;若入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涉外律师人才库或其他省级单位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人才库,给予5万元补贴;若入选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涉外律师人才库或其他市级单位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人才库,给予3万元补贴,对南沙区涉外法律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机构或组织以及个人。

更多精选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2023-02-15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