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加强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统计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通过采集电子商务交易数据,为产业发展提供监测预警,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经市统计局审批备案,市统计局批准文号:深统法字〔2022〕2号,二、统计调查对象深圳注册的法人企业,各企业应于2022年3月10日前通过登陆“深圳市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平台”(http://tj.szecsc.org.cn/)完成年度数据直报工作,六、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璟哲、宋千电话:88916860、88102441邮箱:lijz@szfetsc.com.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是每一个调查对象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局将企业是否按时报送电商统计数据列为企业申报相关扶持项目的条件之一,按时报送报表数据,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