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清洁生产专家对申报评估验收的重点企业开展现场评估验收工作,经过专家组现场检查及审查,湛江包装材料企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通过专家组验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2月25日附件2021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现场评估验收重点企业名单序号单位名称行业辖区清洁生产审核性质1湛江包装材料企业有限公司塑料薄膜制造开发区强制性2湛江市湛宝电器有限公司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坡头区强制性3湛江市恒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麻章区强制性4湛江市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湛江市麻章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麻章区强制性5廉江市广业环保有限公司(廉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廉江市强制性6遂溪县广业环保有限公司(遂溪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遂溪县强制性7雷州市广业环保有限公司(雷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雷州市强制性8徐闻县广业环保有限公司(徐闻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徐闻县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