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要求,经我旗认真核实,共排查发现历史遗留矿山图斑3个、面积36.8695公顷,均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具体图斑信息见附表,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对认定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即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5日),公告期间,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477—3918344地址:准格尔旗建业大厦7号楼416室附件:准格尔旗历史遗留矿山信息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