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大数据管理局《关于试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项目制培训的通知》(锡人社发〔2021〕35号)精神,2023年继续开展项目制培训项目征集工作,尚不能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培训项目,项目名称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2版)中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国家人社部最新发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名称,项目制培训主要包含职业理论素养和岗位实操技能两部分组成,二、培训对象及实施主体(一)培训对象,以及其他按规定可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补贴范围的各类劳动者,项目制培训承担机构,原则上应具备培训办学资质(企业培训中心除外)、具有申报项目的培训经验及培训条件,优先纳入项目制培训支持范围,有意向开展项目制培训的企业、院校或行业协会向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高训中心”)提交《项目制培训申报书》及相应培训资质证明,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遴选确定培训项目,向社会公布项目制培训清单和培训承训机构,对纳入我市项目制培训目录清单的培训项目,附件:项目制培训项目征集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