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环评服务保障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市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环评服务保障的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潍坊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环评服务保障的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全市工作动员大会精神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的意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对建设项目落地管理、智能分析、环保政策库、环评单位管理等功能进行优化,建设单位可申请在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及环评文件受理前进行环评技术帮扶,对于需由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及排污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20年本)》,变动内容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进行判定是否纳入环评管理,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四)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不定期组织专家到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帮扶服务和指导问诊,由各级包靠领导和联络员向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发放《致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一封信》和《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办理目录》(附件2),(六)落实小微企业环评服务保障机制,针对小微企业反馈的需协调解决的环评、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它环境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