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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太原市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 2023-02-13
各有关单位:现将《2022年度太原市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13日2022年度太原市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2022年度太原市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申报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的人员,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三、评审条件(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二)学术技术条件需提供15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五)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六)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范围且符合评审条件的,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太原市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送时间:即日起至3月13日结束报送地址:太原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六层人事科)联系人:杨翠平张蓓联系电话:0351-4223640(二)评审安排评审时间另行通知附件:1.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申报初级职称评审公示表3.太原市初级职称评审综合考评表4.太原市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材料装订目录2022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相关附件.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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