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和异地搬迁管理工作规程》(赣高企认发〔2021〕11号)的规定,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受理并审查了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拟同意江西海多化工有限公司等26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处0791-86253831、86253496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0791-86263938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0791-86265917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附件:江西省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名单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