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河北省院士合作重点单位建议名单的公示根据《河北省院士合作重点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冀科人规﹝2021﹞1号),研究提出了2023年度河北省院士合作重点单位认定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非书面提出的异议,匿名、冒名提出的异议,超出期限提出的异议等,电话:0311-86250196附件:2023年河北省院士合作重点单位建议名单.doc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