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大英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3日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民主管理,第八条成员(代表)大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重大财务收支事项、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第九条理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起草、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事项,第十条监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监督事项,第十一条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各级政府获得资金或其他资产的,第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集体的牲畜、林木等生物资产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第六章产权管理第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清查核实集体资产,第三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财务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