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立项时间:2021年10月(已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的通知》受理立项完毕)3、申报立项条件: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同一技术或产品拥有多个国家同族专利权的视为一件),4、支持标准:(1)围绕项目新申请发明专利达到15件或通过PCT新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达到5件(同一技术或产品申请多个国家同族专利权视为一件),项目相关专利运用收益达8000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省、市、区重大技术项目并有阶段性成果的,(2)围绕项目新申请发明专利达到50件或者通过PCT新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达到20件(同一技术或产品申请多个国家同族专利权视为一件),(3)围绕项目新申请发明专利达到100件或者通过PCT新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达到30件(同一技术或产品申请多个国家同族专利权视为一件),(4)围绕项目新申请发明专利达到300件或者通过PCT新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达到50件(同一技术或产品申请多个国家同族专利权视为一件),立项企业需为第一申请人)、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提交PCT申请受理文件及缴费证明2、提交专利运用收益证明(均为复印件,2、申报时间:2022年10月3、申报条件(一)所收储专利需为高价值发明专利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国外高价值发明专利包括: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发明专利或已在产业运营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发明专利,(二)当年收储高价值发明专利资金总额超过50万元4、支持标准按照实际收储金额的20%给予资助,2、申报立项时间:全年可申报立项(休息日除外)3、申报立项条件:(一)企业知识产权评议与企业专利信息利用项目不同,并组织专家评审6、提交材料(一)提交评议成果报告(二)逐项提交项目开销证明四、海外知识产权保险项目1、项目内容:支持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金融产品,2、申报时间:2022年10月3、申报条件(一)海外知识产权险种包括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5、提交材料:(一)保单(二)保费缴纳凭证五、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1、项目内容:支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实现融资,(三)拟申报本项支持的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需提前向区知识产权局报备,5、提交材料(一)企业规模资质证明(二)评估机构资质证明(三)有效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四)评估合同、开销费用证明及评估报告七、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建设项目1、项目内容支持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