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规〔2017〕2136号)和2023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申报要求,我委拟于近期申报2023年青海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本批计划共申请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4333万元,实施范围为2个县,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国家资金发挥效益,现对我省2023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月19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建议计划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意见建议,受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处)电话(传真):0971-6305750邮箱:625079636@qq.com附件:青海省2023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申报表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