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给予人才购房补贴,对在我区创业或在我区就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本科生(含技师)、大专生(含高级工),购买本辖区内新建住宅商品房的,可在南昌市“人才10条”政策基础上享受区级购房补贴,在瑶湖以东区域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的,在瑶湖以西区域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的,第二条给予人才购房契税补贴,对在我区创业或在我区就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本科生(含技师)、大专生(含高级工),区内企业引进的人才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其他入住人才给予租金优惠,第五条优化人才密集区域公交线路,第六条建设人才服务体验基地,面向区内重点企业引进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推出一批人才服务体验基地,持卡人才可在“南昌高新区人才服务体验基地”享受折扣优惠,以上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在缴清契税后即可申领,原则上不得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