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委会、东太湖度假区管理办(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吴江区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吴发〔2020〕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示范区和“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建设叠加机遇,推进吴江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实现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落实《实施方案》下达的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任务,结合各地2022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绿色建筑发展现状,现制定2023年吴江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任务分解表,各区、镇应根据本通知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进行分解细化,加大对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各项指标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联系人:吴晓光,附件:2023年度吴江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任务分解表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2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