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2023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函各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及文件精神,现就征集2023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原则上不予立项,(二)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二、立项重点(一)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相关标准,包括平陆运河建设项目、“双百双新”项目、“4+N”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千企技改”项目、工业互联网新基建项目等自治区重大项目领域,三、申报步骤(一)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向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二)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收到的立项建议进行归集,(三)申报项目涉及其他行业的,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发函征求意见或召开协调会的方式进行协调,(四)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立项的,(二)《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三)《2023年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1.XX单位关于推荐2023年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项目的函(样式)2.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项目申报书(样式)3.2023年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样式)4.调查分析报告(样式)5.有关法律法规对标准的约束性规定(供参考)6.有关科研单位及企业名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2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