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广科发〔2022〕43号)要求,现对2022年四川省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10日至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联系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9-3260490联系地址:广元市教育局二楼附件:2022年四川省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拟立项项目清单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10日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