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第一批闵行区科技成果完成人在本区创业房租补贴政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规发〔2019〕1号)、《关于修订〈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的通知》(闵科委规发〔2021〕2号)要求,现组织2023年度第一批闵行区科技成果完成人在本区创业房租补贴政策申报工作,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的科技成果完成人,为自行转化相应科技成果在本区创业的,2、科技成果完成人在该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为自行转化相应科技成果在本区创业的,根据企业实际租赁面积的50%连续三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给予房租补贴,选择“科技政策”/2019年版闵行区科创政策申报/5鼓励成果完成人在本区创业,经科委网上预审受理通过后进入专家评审阶段,四、申报要求(一)申报时间2023年2月15日上午9:00—3月8日下午15:00止(二)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在线填报),2、证明科技成果权属或职务成果情况的相关资料:科技成果完成人(曾)在职证明(有效期在申报期内)、知识产权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申请日期须在企业成立之前)、知识产权人授权科技成果完成人使用该成果开展转化的证明(如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交易凭证,3、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或发票、产品或设备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测试报告、用户体验报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药品注册批件等(申报企业可视科技成果类型及产业化进程自行提供),4、证明科技成果完成人在企业持股比例的相关材料:企业工商档案股权信息页(页面应有材料证明章,(三)申报诚信提醒申报企业须对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上填写的有关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四)申报咨询区科委成果转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