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商务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稳定和扩大优势产能促进生猪稳产稳供稳价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桐乡市2022年度规模生猪养殖场贷款贴息的通知》(桐农〔2023〕1号)文件要求,经主体申报,2022年度2家主体符合要求,拟补贴资金41.3174万元,现将拟补贴主体、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6日,在公示期如有异议,附件:1.2022年桐乡市规模生猪养殖场贷款财政贴息汇总表附件12022年桐乡市规模生猪养殖场贷款财政贴息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规模场出栏生猪(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增或扩大产能所需的生产流动和新建、改扩建资金贷款总额(万元)贴息期限贴息金额(万元)1嘉兴恒华牧业有限公司7500010002月5天1.79832浙江华腾石湾农业有限公司2000028004天0.30991006月18天0.54782006月18天1.095610006月6天5.146010005月25天4.8417280011月26天27.5781合计95000890039月12天41.3174备注:1、省级以上财政年贴息1%,即月贴息0.83‰,算法:100万贴息0.083万元/月,不满1月的贴息时间计为d/30月,2、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实际付息时间计算贴息,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贴息截止时间计算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