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长宁区知识产权保险和质押融资资金支持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相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3年长宁区知识产权保险和质押融资资金支持的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一)专利或商标保险保费资助1、投保专利、商标没有发生商业纠纷,2、申请期限为保险购买后一年内,(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支持1、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2、通过自有的专利或商标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融资并已还清本息,二、申报材料1、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3、申请专利或商标保险保费资助的,4、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支持的,还需提供:(1)出质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通知书、法律状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2、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四、政策内容1、对于购买专利、商标保险的企事业单位,2、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100万以内、100万(含)-500万、500万(含)-1000万、1000万(含)以上的单位,集中审批2、受理部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长宁路1436号401室)3、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62401777附件: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长宁区知识产权局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