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筑业企业:为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我市建筑业企业或在我市工程开发应用工法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均可申报,原则上一家企业申报省级工法(包括房屋建筑、城市道路、公路和轨道交通工程等专业工法)数量不超过10项,工法申报条件如下:(一)遵循国家工程建设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三)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或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二、申报材料(一)纸质资料,按以下顺序以A4纸型外包软皮纸装订成册:1.《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原件(附件2),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关键技术评价意见书、技术研究报告等复印件,包括: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10.工法关键技术的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证明复印件(如有),电子文档资料按序“打包压缩”并注明申报单位后提交我局审核,将申报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文档资料)寄送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二)我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工法进行审核,四、相关要求(一)请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专业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工法,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2.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3.工法文本编写说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