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1.申报企业无负面记录,无重大或特大安全、环境事故,2.申报企业应为市级或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3.申报企业须完成自评估并达到3级及以上或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认证达到2级及以上,4.报送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4份和电子版光盘资料2份,5.报送时间:2023年2月16日,6.其他内容详见省工信厅通知,联系电话:0546-8090256电子邮箱:dykfqjfj@126.com附件: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山东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通知.zip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