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龙岗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措施》,促进我区汽车消费,自2022年11月16日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组织开展了“进一步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共计3172名申请人符合购车补贴标准,现将审核通过名单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任何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5日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1043室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48935附件:2022年《龙岗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措施》补贴名单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