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沙溪镇受理的申请灵活就业补贴31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5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联系电话:0760-87393235附件:拟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名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2023年2月9日附件:拟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名单序号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元)备注1刘亦欣4406201968*******0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079.002方绮棉4420001973*******7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079.003李雁红4420001974*******0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4高韵娟4420001976*******4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5杨律忠4406201968*******5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6黄保均4406201968*******9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7谈慧娥4420001974*******9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8黄冠伦4420001972*******0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9余晓虹4420001978*******7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10阮绮君4420001974*******7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11李炳文4406201971*******3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12余婉彤4420001980*******2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13陈群香4420001974*******5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14刘伟光4420001968*******6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079.0015阮晓明4420001981*******8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16高锦花4420001976*******9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17高锦苑4420001978*******1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294.8018杨润庞4420001972*******0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19余洁玲4525231974*******X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20杨日升4406201970*******7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21蓝少莲4412821979*******3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22胡小静4420001977*******6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979.0023王小尘4420001975*******1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24谈慧仪4420001975*******0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25林沛文4406201971*******8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26徐慧妍4420001977*******4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1979.0027梁玉文4420001973*******4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28梁玉文4420001973*******4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395.8029高浩4420001970*******1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30余秀宏4420001973*******4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31张润娟4420001974*******9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1/2的社会保险补贴23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