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工程担保公司担保市场管理,根据《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担保公司担保市场管理的通知》(自住建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工程担保公司年度从业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登记提交资料(一)初次申请登记资料1.初次登记申请,且近两年的担保业务无不良信用记录相关资料证明,(二)延续登记资料1.延续登记申请,2.前一年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自查报告,4.公司相关变更事项资料(与初次申请登记或上年度延续登记时已发生变化的情况,二、提交资料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7日至2月14日(正常休息日除外),三、其他有关事项(一)2022年已在我局登记并从事担保业务的工程担保公司,按延续登记要求准备资料,2022年未在我局登记的工程担保公司,按初次申请登记要求准备资料,(二)工程担保公司需在上述时间内将登记资料送审,(三)未经我局审核登记的工程担保公司,2023年度内不能在富顺县范围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担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