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发〔2021〕37号)文件规定,新设博士工作站由市财政给予50万元设站补助,按4:4:2的比例分3年发放,你单位为我市2021年新设博士工作站,现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博士后培养工程扶持经费和高层次人才服务经费)”项目预算100,000(大写:壹拾万元整)提前下达到你单位(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新设博士工作站的扶持经费(第三年建站补助),待单位报送博士工作站运行情况后使用,本次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功能类科目为23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请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功能类科目2080115-博士后日常经费进行账务处理,请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附件:预算指标分配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20日附件预算指标分配表分配单位项目名称功能类科目代码调整金额(元)绩效目标备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博士后培养工程扶持经费和高层次人才服务经费)2080115100000保证工作站正常运行,促进科研成果有效转化用于新设博士工作站的第3年扶持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