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林政发〔2014〕29号)文件规定,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1月份集体森林采伐限额使用结余情况公示如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我县“十四五”期间集体和个人年商品林采伐限额792300立方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共使用1082立方米,结余791218立方米(详见附件),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1月集体和个人商品林采伐限额使用结余统计表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3年2月7日相关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1月集体和个人商品林采伐限额使用结余统计表.xls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