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原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原政〔2017〕4号)及《关于修改中原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原政文〔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中原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审议、区政府区长办公会研究,拟将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市实验小学等3家单位评定为第六届中原区区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原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可发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公示期自2023年2月7日至2月15日,联系部门:中原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71-68612876电子邮箱:zyzjfjzlk@163.com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09号邮编:450007中原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