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自建房建设和使用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起草了《西安市自建房建设和使用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2月2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和建议:1.电子邮件:xazjj_fgc@xa.gov.cn2.传真:029-898302633.信函: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西安建设大厦A座1722房屋安全管理处,邮编710000(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自建房”)附件:1.《西安市自建房建设和使用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起草说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