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企业的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40万元,项目符合条件的发生金额低于最高支持标准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发生金额低于最高支持标准的,对申请企业的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80万元,项目符合支持条件的发生金额低于最高支持标准的,对申请企业的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40万元,项目符合条件的发生金额低于最高支持标准的,对申请企业的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50万元,项目符合条件的发生金额低于最高支持标准的,对申请企业的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40万元,项目符合条件的发生金额低于最高支持标准的,(二)申请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1.研究报告所涉案件为支持时段内的贸易摩擦应(起)诉案件,所涉案件符合条件发生金额超过市级同类资金支持金额的,附件:1.申报承诺书2.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请表3.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4.材料装订标准5.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2月1日(联系人:市商务局贸促科陈泽杰,电话:89892855)附件:1.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2.附件1.申报承诺书.docx3.附件2.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请表.docx4.附件3.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docx5.附件4.材料装订标准.docx6.附件5.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