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承担单位执行调整、终止及撤销工作,市科技局建立开放的市级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市级科技计划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过程管理、验收、科研诚信等管理流程及科技专家库均纳入平台集中管理,第四章实施管理第十九条建立以项目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的过程管理制度,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督导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提出申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督导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提出申请,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内及时提出申请,(三)市科技局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做出调整、终止决定,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任务书规定执行期结束后90天内提出验收申请,第二十八条验收程序(一)承担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科技报告、专项经费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三)市科技局应在受理之日起15天内批复验收申请,(五)承担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市科技局报送项目验收证书和验收材料,2.不按项目任务书执行、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执行期结束后180天未申请验收的,市科技局在做出撤销决定后15天内通知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并重点检查不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和未按期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的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