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江苏省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一、申报主体1.农业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包括政府部门、教育科研机构、企业等,4.已建设过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相同或相似内容试点项目,以农村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农村清洁能源设施建设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农村教育服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综合服务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以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建设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农业生产服务、农业配套服务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以推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城镇营商环境建设、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社区治理、综合管理服务等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以推进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分类包装、农产品物流仓储体系建设、完善产销对接体系等各环节标准化应用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GAP)等农产品认证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为重点的标准化试点项目,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汇总本地区省级标准化试点申报材料,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确定2023年省级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