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选工作形式初审结果的公示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浙政办发〔2022〕63号)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浙知联办〔2022〕34号),经形式初审,确定19项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大奖形式初审,293项通过专利奖形式初审,105项通过商标奖形式初审,169项通过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形式初审,三、反映问题的方式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或评审监督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应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具体联系方式,3.联系方式:评审办(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联系电话:0571-89761133、89761100、89761351,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联系电话:0571-89769222,附件:首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选形式初审结果公示表.xls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