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旅行社带团奖励(2023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抢先机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3〕1号)文件要求,现我局计划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旅行社带团奖励(2023年度)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至31日、2024年1月1日至10日,请申报单位在该期限内到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递交纸质材料,二、申报条件(一)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旅行社,具体相关业务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详见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iye.gzns.gov.cn/)申请办事指南页面,登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进行注册,(2)申请人在政策兑现系统注册通过后,将符合奖励条件的材料上传至政策兑现系统,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向政策兑现服务窗口申请,并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申请材料1-8项),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五、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旅行社带团奖励(2023年度)的申报政策咨询情况可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广州市南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