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2〕189号)要求,结合上级部门考核任务和我局项目申报情况,拟从分配给我局的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2023年度东莞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资金7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东莞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二、实施地点东莞市三、补助内容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按照750元/亩的标准,对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实施补助,四、补助资金规模拟安排2023年省级资金75万元五、本级主管部门、实施单位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六、绩效目标按照750元/亩的标准,对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实施补助,推动我市开展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面积1000亩,提升农田质量,七、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9日,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