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3〕1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申请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完成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然后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并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另附电子版一份)报送至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和资源利用科(新都区静安路469号兴城大厦1404),特此通知,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028-89397595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3〕10号)2.2023年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3.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表附件下载:附件1-3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