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繁荣商业演出市场实施办法》(厦文旅〔2019〕199号,决定开展2022年度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申报项目为2022年度在厦门市举办的营业性演出,且符合《办法》奖励条件,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包括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单位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性演出活动批文、营业性演出完税凭证、营业性演出合同、票务系统出具的营业性演出票务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四、其他事项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区文旅局审核后,送厦门市演艺协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07号3号楼三层西侧),由市演艺协会汇总后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超过截止日期未申报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视为主动放弃申报,电话:13696981818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谢丽民,附件:2022年度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资金申报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2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2年度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资金申报表编号:单位名称单位类别□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其他注册地址注册时间办公地址税收征管地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编号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申请奖励项目演出活动批准文号项目名称演出时间演出地点场地性质(是否专业演出场馆)观众人数售票/营业收入(万元)纳税金额(万元)申请奖励金额(万元)申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申报项目享受财政补贴情况申请单位受行政处罚情况申请单位承诺书我单位承诺:以上内容及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所在区文旅局审核意见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意见年月日注:1.本表由申请单位填写,3.所在区文旅局审核意见应包括申请单位申报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享受区级财政补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