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有关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2022年浙江光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无公害农产品首次认证,淳安千岛湖云梯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70家单位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杭州千岛玉叶茶业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通过绿色食品首次认证,杭州千岛湖明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通过绿色食品续展,杭州千岛湖霞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通过有机食品首次认证,杭州千岛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69家单位通过有机食品续展,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反馈,情况反映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邮编:311700附件:1.淳安县2022年度农产品品质认证补助资金汇总表2.淳安县2022年度农产品品质认证补助资金明细表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2日淳安县2022年度农产品品质认证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