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望春工业园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范围2020年—2022年认定的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由高新区单独组织统计),其中2022年认定的企业应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函名单为准,二、填报要求企业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如实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表号:GQ-001、GQ-002、GQ-003、GQ-004、GQ-005)》,经校验提交区科技局审核后,在线打印报表(带火炬水印)及错警因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和负责人签章后,报送区科技局(地址:海曙区国医街85号联谊宾馆6楼617),请各单位于3月24日17:00前完成上述工作,三、联系方式高新科:李超芸联系电话:55883683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1日。